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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8/11 13:33:32 人气:484

苏建函质〔2022〕109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汲取镇江新区“3•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住建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2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等,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摸底排查并集中整治宿舍、办公用房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等重大隐患,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一批隐患严重施工企业,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消防安全管理。

三、排查整治重点

参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三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落实情况、临建设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一)参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安全首要责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设计单位是否对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等;监理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监理责任,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生活区重点排查:宿舍用房形式和构配件燃烧等级;宿舍搭设高度及层数,宿舍与办公、仓库、食堂、商店、充电室等设置,宿舍房间顶部空间连通情况;食堂采用单层结构及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独立设置,食堂使用的燃气、灶具管理情况;宿舍区内用电管理,空调专用线路设置情况;生活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况;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消防车道设置情况;生活区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办公区重点排查:办公用房形式和构配件燃烧等级;办公区临时用电设置情况;电动(自行)车、手持电动工具充电设施情况;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消防车道设置情况;与生活区、在建工程防火间距设置情况;办公区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施工区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等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及相应采取的防火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易燃材料仓库设置和管理情况;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疏散示意图设置情况;外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材料的燃烧等级情况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三)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落实情况

在建项目有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即组织一次全员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一次“三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一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在建项目重点组织学习观看“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安全教育资源库中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1—8)、高处坠落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项目消防应急演练等视频。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3月22日)。各地住建部门细化工作措施,部署落实辖区内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四个一”行动。

(二)自查整改(2022年3月23日至3月底)。各地住建部门督促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共同参加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用表(附件1),全面排查整治施工消防安全隐患,按照“三定”原则及时完成整改。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应于3月30日前在“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情况填报,各地住建部门从系统中直接抓取数据形成汇总表,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现场核查抽查等做相应修正,增加查处内容后于4月5日盖章报我局质安处。

(三)督查整改(4月6日至4月20日)。各地住建部门开展第二轮核查抽查,重点关注自查整改阶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在核查抽查中新发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督促在建项目施工企业于4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第二次自查自改情况填报。

通过两轮企业自查整改和住建部门核查抽查,摸清辖区所有在建项目施工消防安全隐患,相应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账销号,科学评估辖区生活区和办公区板房问题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市住建局将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要抓紧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职责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要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治成效。各地住建部门要针对项目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制定“三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销号;对未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未如实在“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填报自查自改情况、现场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以及未按要求开展“四个一”行动等的,要责令项目停止施工,并对其严肃查处。要强化督促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依法查处,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应急能力。各地住建部门要重点从消除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定期组织有策划、有培训、有总结、有成效的消防演练,确保人员参与到位,确保每一名在场员工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备、熟练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

(四)适时总结评估,完善工作制度。各地要注重收集好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做法,在新建项目中推广运用,将其列入各级标化工地推荐条件。要汇总分析检查数据,针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加强制度性防范。要梳理在建项目宿舍区、办公区板房在设置和使用两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对使用方面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设置方面存在的防火等级、间距、通道、食堂(非单层)等不符合技术规范的问题,要加强分析评估,优化整改方案,最大程度排除风险隐患,并引以为戒,避免在新建项目中发生类似情况。

请各地住建部门及市质安监站于4月21日中午12:00前,通过市安管系统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报我局,并同时上报工作总结(附出台的制度措施)。

联系人及电话:马俊杰,65230932。

邮箱:szzjzac@163.com。

附件:1.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用表

      2.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1日


附表1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

/

/

/

*2

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层数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无专项方案

/

/

/

3

食堂未采用单层结构的扣6分

6

 

 

4

食堂未设置独立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的扣5分

5

 

 

5

食堂燃气使用、存储场所通风不畅的扣2分

2

 

 

6

食堂所使用的燃气来源不正规、燃气灶具未安装防泄露报警装置的扣4分

4

 

 

7

宿舍、办公用房未设置消防车道的扣6分

6

 

 

8

宿舍、办公用房消防车道的宽度和高度小于4m的扣3分

3

 

 

9

消防车道或消防设施被堵塞的扣3分

3

 

 

10

宿舍、办公用房防火间距小于6m的扣5分

5

 

 

11

成组布置的宿舍、办公用房,每组数量超过10幢的扣2分,幢与幢之间的距离小于3.5m的扣2分,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小于8m的扣2分

6

 

 

12

宿舍、办公用房距离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危险源的距离小于16m的扣4分

4

 

 

13

宿舍、办公用房隔墙未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顶部空间相通的扣4分

4

 

 

14

宿舍、办公用房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的扣4分

4

 

 

15

电动车、手持电动工具充电(棚)房未单独设置,与宿舍、办公室、仓库等房间连为一体的扣4分

4

 

 

16

充电(棚)房与其它板房防火间距小于4米的扣3分

3

 

 

17

充电(棚)房未采用具有充满电后自动断电功能的充电设施的扣2分

2

 

 

18

宿舍、办公用房疏散楼梯净宽度小于疏散走道净宽度的扣2分

2

 

 

19

宿舍、办公用房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大于25m扣2分

2

 

 

20

宿舍、办公用房为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小于1.0米的扣2分

2

 

 

21

宿舍、办公用房为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小于1.5m的扣2分

2

 

 

22

宿舍、办公用房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时,未设置2部及以上疏散楼梯扣3分

3

 

 

23

住宿人数10人及以上房间未安装烟感探测报警器的扣4分

4

 

 

24

办公区、宿舍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扣4分

4

 

 

25

宿舍内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扣3分

3

 

 

26

宿舍内用电未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的扣3分

3

 

 

27

办公区、宿舍区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或无法使用的扣4分

4

 

 

28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大于30㎡扣2分

2

 

 

29

宿舍、办公用房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大于15m的扣2分

2

 

 

30

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未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扣2分,其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的扣1分

3

 

 

31

宿舍、办公用房房间私自安装防盗窗的扣3分

3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长

 

注:第1、2项为否决项,如不符合要求直接判定不合格;监督检查得分在70分以下或发现存在否决项问题的必须挂牌督办,通报处罚;如有缺项不计扣减分数。

 

附表2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序号

内  容

有关情况

一、本地区总体情况

1

本地区建筑施工项目宿舍、办公用房使用板房的项目总量(个)

       个

2

本地区建筑施工项目已建成板房总量(栋),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栋,      万平方米

3

    其中,采用集装箱或钢结构搭设的板房数量(栋),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栋,      万平方米

4

          构件燃烧等级为A级(彩钢岩棉、玻璃岩棉等)的活动板房数量(栋),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栋,      万平方米

5

          构件燃烧等级为B级(聚苯乙烯、聚氨酯夹芯板等)的活动板房数量(栋),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栋,      万平方米

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序号

内  容

累计排查的数量

累计发现存在隐患的数量

累计整改完成的
数量

6

排查已建成板房数量(栋)

 

 

 

7

排查已建成板房面积(万平方米)

 

 

 

(一)其中宿舍、办公用房设置存在的问题

 

内  容

——

累计发现的数量

累计整改完成的
数量

8

食堂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量(个)

——

 

 

9

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数量(个)

——

 

 

10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要求的板房数量(栋)

——

 

 

11

宿舍、办公区与危险品仓库距离不足的板房数量(栋)

——

 

 

12

宿舍、办公用房隔墙未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顶部空间相通的板房数量(栋)

——

 

 

13

宿舍、办公用房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的板房数量(栋)

——

 

 

14

电动车、手持电动工具充电(棚)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板房数量(栋)

——

 

 

15

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层数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无专项方案的板房数量(栋)

——

 

 

16

宿舍、办公用房的疏散走道宽度不符合要求的板房数量(栋)

——

 

 

17

宿舍、办公用房的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板房数量(栋)

——

 

 

18

住宿人数10人及以上未安装烟感探测报警器的房间数量(间)

——

 

 

(二)其中宿舍、办公用房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内  容

——

累计发现的数量

累计整改完成的
数量

19

办公区、宿舍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项目数量(个)

——

 

 

20

房间内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房间数量(间)

——

 

 

21

宿舍、办公用房临时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无法使用的板房数量(栋)

——

 

 

22

消防车道被堵塞的项目数量(个)

——

 

 

23

宿舍、办公用房房间私自加隔的房间数量(间)

——

 

 

24

宿舍、办公用房房间私自安装防盗窗的房间数量(间)

——

 

 

三、隐患问题整改分类统计情况(此部分由主管部门填写)

序号

内  容

累计值

25

责令限期整改的板房数量(栋)、面积(万平方米)

       栋,      万平方米

26

责令停止使用的板房数量(栋)、面积(万平方米)

       栋,      万平方米

27

责令予以拆除的板房数量(栋)、面积(万平方米)

       栋,      万平方米

28

处罚企业数量(家)

 

29

罚款金额(万元)

 

30

下发整改通知单(份)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2-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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